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新昌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 年 10 月
本次招标新大楼办公家具采购,已由浙工大研究院批准,招标人为新昌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资金来自新昌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编号: 190001 号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昌县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四、项目简介:
1、采购单位:新昌县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采购内容:办公家具等(详见采购清单)
3、项目地点:新昌县泰坦大道89号轴承综合体副楼;
五、项目要求:
1、项目工期:自中标后20日历天;
2、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六、采购预算: 贰拾捌万 元整
七、招标概况:
1.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13日10:00。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灵池路5号科技大市场1号楼2楼。
2.招标文件获取
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已当面发放形式进行,办公家具的样式及材质请登录研究院网站核实(www.xci-zjut.com)。
3.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昌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灵池路5号科技大市场1号楼2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75-86225910;13456985162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售后服务及交付期:
1、产品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三年。产品出现问题后,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2小时内到场,8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2、交货及验收: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送货完毕。
3、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新昌县泰坦大道89号轴承综合体副楼。
十、询价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询价通知书以及供方的询价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设备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 新昌县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 。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询价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供方的响应报价文件及其它承诺等。
(三)价格与支付:
2、合同总价范围包括:
(1)生产成本、仓储费、包装费、运输费用、装卸、安装调试、保险费、保管费、手续费、利润、税收及可能涉及的关税及增值税,供方所派的人员、交通、食宿、加班、培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
(2)因履行家具质量保证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家具质量保证期自家具及系统集成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3、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供方家具及相关材料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开箱验收无误并向需方提供下列要求的单据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单据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价的3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需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并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100%(无息)。
(2)每次付款前,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下列单据:
A、增值税普通发票;
B、项目验收报告;
C、付款申请;
D、家具原厂质量保证书;
E、家具出厂检验报告;
由于以上单据提供不全而造成的付款延误,需方不承担责任。
(四)索赔
如在家具交货、安装、使用过程中,需方发现家具的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及根据需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家具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家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时,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供方在收到需方索赔通知后2-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家具或部件。如果供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索赔方式除上述约定之外,需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
1、供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家具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供需双方商定降低家具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等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4、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供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需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5、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供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若供方未在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或需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需方将从未付款或供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6、需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十一、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询价开标活动。
3、询价小组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4、询价小组在审查时,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询价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审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在评审期间、如询价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6、询价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按询价采购通知的规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7、询价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十二、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授权委托书;(后附格式)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产品材质及规格对照表;(后附格式)
6、投标产品合法授权代理证明材料;
7、提供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三聚氰胺板、防火板)检测报告复印件;
8、产品材质及规格对照表 ;
9、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承诺;
10、投标人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各类税收(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凭据复印件;
11、投标保证金收据完整复印件;
12、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段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十三、投标保证金:
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800元整;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若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供需双方合同签订生效、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或违约金。
收款单位:新昌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帐 号:3305016566350000035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十四、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9年10月1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灵池路5号科技大市场1号楼2楼
4、本项目将于 新昌县七星街道灵池路5号科技大市场1号楼2楼开标室进行评审。
十五、询价评审办法:
在报价均未超过采购预算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成交资格。
十六、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共一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所投标段内的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包含所有货物、附件及包装、运输、运杂、保险、税金、安装、检测、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泰坦大道89号 | 电话:+86-575-86225910 | 邮箱:zyang@xci-zju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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