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安全卫生管理(修)办法
来源: | 作者:陈帅丽 | 发布时间: 2021-06-02 | 119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保持办公区域清洁卫生,营造干净,舒适的工作环境,树立我院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研究院建立卫生检查督导小组,督导小组成员由部门督导小组成员兼任。

卫生管理的范围如下: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卫生的清理标准如下:

1. 门窗上无浮尘蜘蛛网;地面无污物、污水;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物无蜘蛛网;台盆、镜子上无水迹、污迹

2. 书柜及档案柜内书籍排列整齐,无灰尘;办公桌、实验桌上无灰尘、垃圾。

3. 物品摆放有序整齐;桌椅摆放整洁端正;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

4. 实验仪器无灰尘、油渍、污水等;垃圾篓内垃圾必须每天清理,无过夜垃圾

5. 研发车间零部件及工具定点摆放、排列整齐;车间地面无纸屑、油污;设备有序摆放、表面整洁。

6. 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整洁、文明、肃静,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非本实验室人员肆意操作,仪器设备负责人要定时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

7. 每次实验结束后,必须及时关闭实验仪器及设备,并对实验室进行清扫,实验室内各种设备、物品摆放要合理、整齐,使用后及时放回原处,并在设备使用记录本上确认

8. 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禁止带入、存放在实验室。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将食具带出实验室。

9. 实验结束后设备电源线、插排、器材、工具按照要求摆放,检测设备按要求复位还原、关机,并关好水、电、气、门窗,如在实验中发生设备故障,请及时联系主管领导或老师,切勿擅自处理。

卫生清理时间如下:为保持室内地面、实验台、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每年彻底清扫1--2次。卫生实施责任制为部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包干区内卫生均有责任部门安排人员定期保洁,由部门负责人对本次卫生进行检查,院办对卫生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并把检查结果上报。公共卫生实施区域负责,包干区域划分如下:

新大楼

1楼为运营部包干区; 2楼201、205室为研究生部包干区,其他区域由各部门轮流打扫3楼为研究生部包干区;4楼为运营部包干区;5楼为院办包干区

孵化器

孵化器二楼为研发部包干区,一楼铁栏内及周边区域为运营部包干区,其他区域由各部门轮流打扫。

各办公室均办公人员自行保洁。

卫生奖惩如下:全员必须做好6S管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规范),如在检查时发现卫生情况不达标时以罚款处理,每次罚款30元,研究院对每年卫生优秀部门进行奖励,奖惩措施落实到各部门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控制重特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依照“谁使用谁负责”对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部门制定以下责任书。

研究院成立安全督导小组,督导小组成员由部门督导小组成员兼任。并按照国家及园区消防及安全等法规的规定,标准规范配置消防设施,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无损,定期检查维护,并在有效期结束或使用后及时更新,并对研究院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及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对新进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制止“三违”现象。

安全标准如下:

1. 各部门人员在使用各仪器、试剂、设备等前需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操作规程执行

2. 使用试剂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方法使用,如有试剂或样品洒漏应及时处理干净,不得延误,用过的器具必须及时清洗处理干净。

3. 化学试剂要分类摆放,并做好标识,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置摆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更不得存于加热设备周围,在进行接触强腐蚀性、强氧化性及有毒实验时,要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并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4. 研究院对有害有毒物品必须实行专人、专柜保管,专柜必须上两把钥匙,分别由主管领导和保管员保管。领取时必须有两人以上方可领取(主管领导和保管员)。每次只能领取当天的实验用量,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5. 实验结束后所有设备断电,要做到人走灯灭机器关,门窗关闭后将门锁好后方可离开,禁止在工作区域内吸烟。

6. 禁止在车间或其他任何区域私拉、乱拉电线,严禁私自烧焊或违章烧焊等,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研究院人员、设备或第三方人员、设备等损失将按照国家及研究院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7.各部门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必须熟悉生产区域突发和紧急情况的处理、自救和逃生措施。生产中如果发生仪器故障、损坏,需及时上报部门主管,节假日或夜间进行生产需特别注意安全,若因隐瞒事故造成损失的由研究院做出处罚。

安全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域内的各部门及研究院各孵化公司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部门及孵化公司做出处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