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科学技术协会关于选举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及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 作者:陈帅丽 | 发布时间: 2023-03-28 | 906 次浏览 | 分享到:

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新昌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科学技术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定于2023年4月上旬召开。此次大会是全院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盛会,是研究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创新的大会,对于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现就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及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委员候选人)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新昌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科学技术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及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和科协工作重要指示及视察校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突出群团改革“强三性、去四化”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协“四服务”职责定位,着力推进科协深化改革,努力开创院科协工作新局面。

新昌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科学技术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及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工作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落实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二是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规范民主程序,进一步提高选举工作的民主质量;三是要严明纪律和规矩,确保选举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二、代表、委员候选人条件、名额要求

(一)代表条件

1.代表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凡承认新昌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的代表,本院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从事科研和管理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及在读研究生均可成为院科协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会员。

3.代表应为我院在职员工和在院学生。

(二)委员候选人产生的条件

1.包括相关领导、学科带头人、团队负责人、平台负责人。

2.兼顾学科专业、兼顾年龄结构、科研与管理,兼顾在职和学生的人员比例,突出老中青三结合。

3.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普及或科技管理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作出显著成绩,在科学技术专业领域或在创新争先行动中有一定影响,具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4. 身体健康,热衷于科协工作。

三、请各位代表认真填写,表内不能空项,以便备案及日常联系(电子邮箱、移动电话必填)。填写的表格由各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交院办公室。

截止日期:2023年3月30日。

注:表格不能按时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

 

 

 

 

 

 

                                                        2023年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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